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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管道维修工程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房屋及管道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

2017年7月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房屋及管道维修工程

采购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

采购联系人:韩晓存    采购联系电话:0315-6281680

采购人地址:滦县老城学府路3

采购代理单位: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数量:1

采购预算金额(元):218749.51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供货期:201781—201782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文件公示时间:2017719-21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7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721

文件获取时间说明:国家行政单位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唐山)

获取文件方式:报名后直接发放电子版。                  

文件售价:

获取文件地点: 学校后勤管理处

投标截止时间:2017728日上午8:30

开标时间:20177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校内二楼小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韩晓存           联系电话:18633157029

传真电话:0315-7312929

本公告发布媒体: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和南北门口公告栏

受理质疑电话:18633157029

 

备注: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目     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响应文件

第三章    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第五章    谈判程序

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部分:图纸(另附)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人。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一章  总    则

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

二、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次谈判最高限价:人民币 200000元。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书面通知。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请按以下顺序组卷:

1、谈判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独提供一份同文件一起递交)

3、项目经理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

6、谈判报价表;

7、工程量清单报价(按采购人给定的格式报价);

8、企业概况(资质、规模、人员素质、商业信誉等);

9、施工方案(包括完成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物资和设备材料情况、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标准、人员配置服务等)

10、其它资料或说明。

六、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七、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响应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胶装成册;

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八、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的响应文件均视为可以接受的谈判文件。

九、谈判保证金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前缴纳谈判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缴纳,保证金缴纳证明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认为无效文件。

2、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谈判文件;

2)成交人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谈判保证金;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第三章  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谈判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正副本密封一起)。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十一、谈判截止时间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谈判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

十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十三、付款办法

1、本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资料及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

2、付款方式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其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四、谈判报价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附件”内容、现场实际情况、合同价款方式、风险范围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等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自主报出。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成本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谈判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要求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4、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形式,合同实施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因素,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

5、维修服务:遇有突发事件供应商应随叫随到。

6、供应商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7、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单独提供一份密封在谈判文件中。

第五章  谈判程序

十五、谈判时间地点

详见谈判须知

十六、谈判、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合格且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

十七、谈判致辞

谈判致辞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机构、监督人、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

十八、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谈判文件处理,无效谈判文件不予参加谈判

1、授权委托书无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

5、谈判报价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6、逾期送达的保证金、响应文件。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十九、谈判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1、组成:

(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方面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不少于三人单数组成。

(2)谈判开始前,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一名,主持谈判工作,组长与其他成员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2、职责:

(1)审查竞争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撰写评定结果。

(4)向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

3、说明:

(1)谈判小组完成全部谈判过程后,应写出书面评定报告。

(2)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中独立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二)谈判遵循的原则及方法:

1、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方法:为保证谈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的进行,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 注意事项:

1、维持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关闭手机或置于震动状态。

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要远离会议现场,以便随时接受询问。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谈判资格。

3、在谈判过程中,如有供应商故意扰乱会场秩序或谈判小组认为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时,谈判小组有权终止谈判过程。

4、谈判结束后,当场公布成交供应商和谈判价格,并由购人按约定时间签发《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文件不再退回。

二十、谈判程序

谈判按谈判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的顺序进行。

1、谈判文件初审: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竞争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

对谈判竞争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签字)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谈判竞争性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以最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决定进行再次报价。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招标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五)成交:

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经与采购人核实无疑义,第一成交侯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写出评定意见并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3、谈判小组将评定报告交付采购人,公开宣布谈判结果,谈判结束。

(六)其他说明:

1、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时,谈判失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为废标。

3、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竞争文件。

4、供应商对评定结果有疑议提出质询时,按“冀财采[2004]22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

二十一、合同授予

   (一)成交通知书:

1、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果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采购人按约定的时间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再发出书面通知。

2、成交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无人领取《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不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不再退还谈判保证金。

2、采购人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责。

3、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二十二、验收

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竣工后保修事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1、谈判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有关谈判活动,我方提交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根据此函,我单位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本次谈判文件约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_;我方完全同意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根据谈判情况最终确认的报价作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谈判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成交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我方自负。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谈判费用。

5)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报价,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止,我方撤回或贵方接受我方成交后,我方拒签合同,贵方有权没收谈判保证金。

(7)谈判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谈判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

(8)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9)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0)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2、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兹委托____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工程名称)   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谈判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工作单位:

职务: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授权书委托期限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委托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我单位委任(职务、姓名)(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5、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

6、开标一览表(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

总报价

人民币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标书份数

正本: 份

副本: 份

质量承诺

工期

其它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章)

日期:

注:此报价单需单独提供一份密封在谈判文件中。

7、工程量清单报价

8、企业概况

9、施工方案

10、其它资料或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参考)

一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响应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冀建市[2008]97号)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参考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部分:图纸(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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