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20200613
采购项目名称:财务处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名称:唐山幼专财务处
采购机构名称:采购办
二〇二〇年六月
声 明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特此郑重声明:本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谈判依据,对供应商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谈判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
唐山幼专采购办
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参考样式) 1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7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财务处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1.采购项目编号:20200612
2.采购项目名称:财务处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
3.项目服务期限:2020.7
4.项目服务地点: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备招标代理资质;
6.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用网上公开。
7.1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http://houqin.tsyzh.com/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1)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00-17:00
9.领取谈判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10.保证金:本次需交保证金贰万元整
1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联系人:李志江 联系电话:18633157019
1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 北京时间:09:30
13.投标文件发送及开标地点及方式:
13.1开标地点: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三楼306会议室,供应商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发送,不需到开标地点。
发送时间:开标前30分内将制作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内容和纸质版一致,要求PDF或word格式,要确保无病毒,能打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发送到我校指定微信(heyu_1978)。经采购人确认文件能打开后发送收到回执。纸质版文件用快递方式在开标前发送到我校采购办(包含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带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电子版文件扫描件和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逾期递交或不能打开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3.2开标:谈判小组负责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审查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后进行评分。
13.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补充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我校采购办要求提供纸质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文件存档,方可退还保证金。
13.4微信添加办法:微信号:heyu_1978
添加微信时应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应授权给微信持有人)和微信持有人的身份证。
14.评标地点: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306会议室
15.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通过信件邮递的书面形式提出。
15.1采购人的联系部门:唐山幼专财务处
联系电话:18633157019
通讯地址:滦州市古城学府路三号
15.2采购办的联系部门:唐山幼专采购办
联系电话:0315-6281680
通信地址:滦州市古城学府路三号
16.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幼专采购办(以下称“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贺语
联系电话:0315-6281680 15830551987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财政部以及河北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推行非税电子票据改革,逐步启用非税电子票据、不再使用现行的纸制非税票据。为适应政府部门的电子票据改革工作的新要求,从而实现单位电子票据接入河北省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系统。
二、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5000.00元(响应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服务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吉大正元签名服务器 型号:V5000-C-P(13)
台
2
东方通消息中间件(TongLINK/Q)版本及配置:V8.0,1CPU
套
3
电子票据单位端对接系统
备注:
品目名称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进行填写。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付款:本合同签订、软硬件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部署,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5%;系统成功开出电子票据、连续运行一个月,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
七、本次谈判采购由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审查。
内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保证金开标现场缴纳。
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内容)。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参与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
采购人自行网上查询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注:1.采购人保留对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办,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并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2.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二 符合性检查内容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诺函及报价
响应文件有效期、纸质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的签署
服务质量承诺及服务期限
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是指采购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例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其他事项
注:谈判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附件三 相关规定
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4.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办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附件四 有关名词解释
1.“采购人”系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采购人详见邀请函。
2.“供应商” 系指响应谈判文件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机构”是唐山幼专采购办。
4.“响应文件” 系指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
5.“谈判小组” 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组织。
6.“包”系指谈判文件中“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谈判项目分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单独递交。
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8.“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及“★”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9.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文件说明
(一)重要提示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充分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二)谈判文件的解释及澄清或修改
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唐山幼专采购办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办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办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违约责任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中体现并签订。
(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交货时间
具体完成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谈判中作出明确承诺,且符合采购人的完成时限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完成时间。
(六)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保证金是否有效响应采购文件,以收到时间为依据。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谈判有效期
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60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办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八)其他说明
1.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原件采购人、采购办、办公室、供应商、教育纪委、财务处各一份备案。
2.合同签订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只允许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谈判资格。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中其所投相关参数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2.供应商通过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4.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办将拒收。
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加盖鲜章。
(二)报价说明
1.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报价表应写明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填写该项目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真实有效的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办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三、谈判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组成、职责及义务
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办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一名(采购人不能为组长),主持谈判工作。
2.职责
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3.义务
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办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
1.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谈判小组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1应交未交保证金的。 3.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告之有关供应商。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谈判小组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办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办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校长办公会。
5.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四)成交
由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办及采购人。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办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询问、质疑答复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采购办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采购办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
3. 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七)处罚
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我校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1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1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2.3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2.4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2.5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2.6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
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我校网站首页上予以公告。
四、合同授予
(一)成交通知书
本次谈判活动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办应在公示期3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唐山教育纪委备案。
(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办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6.合同备案时合同签字盖章完整,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备案合同承接主体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合同金额与成交金额一致。合同内容与采购计划备案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一致。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
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1 项目内容:完成******河北非税单位电子票据系统接入集成开发项目的建设。
2.2 项目要求: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有关河北省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的规范要求。
2.3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2.3.1 完成吉大正元签名服务器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2.3.2 完成东方通消息中间件(TongLINK/Q)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2.3.3 完成******河北非税电子票据单位端对接系统的开发和安装调试工作。
2.4 项目完成:系统成功开出电子票据,即视为乙方已完成本项目工作,本项目已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
3.1 项目费用
本合同价款总额为¥285,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费用构成的软硬件明细清单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及型号
单价(元)
合计(元)
吉大正元签名服务器
型号:V5000-C-P(13)
1台
东方通消息中间件(TongLINK/Q)
版本及配置:V8.0,1CPU
1套
(定制开发)
总计
270,000.00
备注:其中第1、2项为第三方厂商产品。
3.2 支付方式
3.2.1 本合同签订、软硬件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部署,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5%;
3.2.2 系统成功开出电子票据、连续运行一个月,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
3.2.3 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
3.2.4 发票开具信息:
抬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项目自完成之日起免费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免费服务期后,甲乙双方可自愿签订后期质保服务合同。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所必要的条件与准备,并协调本合同安装调试时所涉及的部门及对象。
5.1.2 甲方应协调、督促内部业务系统的开发商按照《河北省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系统单位接口规范(医疗)》进行开发对接,向乙方的“单位端对接系统”提供完整的电子票据数据项。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数据以及信息的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如果因甲方内部业务系统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述专业服务延误,乙方对此延误不承担责任。
5.1.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指派相应的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执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工作。甲方须指定相关负责人与乙方项目经理协调所有的安装调试服务,并负责作好必要的内部安排,以便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项目组成员的相对稳定。
5.1.4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甲方应为该开发服务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5.1.5 在任何时候,甲方对乙方指定服务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5.1.6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中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5.1.7 系统成功开出电子票据,即视为乙方已完成本项目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而不予接受,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不予接受的理由及依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说明提供相应的改进并提交甲方进行确认,如果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不作答复,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的成果,乙方的服务已经完成。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应严格遵循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5.2.2 乙方保证甲方对于本项目的要求得到满足,并且所有的工作是以专业的和符合技术要求的方式进行。
5.2.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安排相应能胜任的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保证其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但因人员能力不够、离职等原因而导致的必要的人员调整不受此保证的限制。
5.2.4 乙方保证本合同成果未侵犯他人任何权利,并保证甲方不因使用本合同项下成果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违反前述保证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1 保密范围
6.1.1 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1.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内容。
6.1.3 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处获得的信息。
6.1.4 双方应对参加项目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协议。
6.1.5 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或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实际损失,赔偿额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为限。
6.1.6 本条款不因合同变更、修改、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6.2 保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成为公知信息之日。
7.1 交付时间
7.1.1 本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乙方下单供货。
7.1.2 本合同的总体完成期限: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
7.2 交付地点
甲方所在地。
7.3 交付约定
7.3.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具体参见合同的第三条第1项,软硬件明细清单。
7.3.2 乙方应在发货到甲方现场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接收事宜。
7.3.3 因甲方原因(如基础环境、网络专线等准备工作不到位等)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
7.4 交付设备的检验
交付设备到达现场、在开箱安装调试前,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软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7.5 现场的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所提供软硬件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机柜、网络专线、防火墙等基础环境和配合工作,负责完成网络的联通。
7.6 本项目的调试及上线运行
7.6.1 乙方完成交付设备的安装调试后,甲方组织内部业务系统开发商与乙方提供的单位端对接系统进行开发对接。
7.6.2 接口开发对接成功,甲方即组织安排系统上线。
7.6.3 系统成功开出电子票据,即视为乙方已完成本项目工作,本项目已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乙方将继续做好后续的系统保障、服务工作。
8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和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8.2 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 乙方未能按计划和合同规定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8.2.2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计划的,应提交书面解释给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做适当顺延;甲方不同意顺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和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8.2.3 因甲方延迟付款或其他原因,造成实施工作停滞、延误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并自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有证明的,双方可就合同履行或终止,及相应责任免除另行协商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本合同任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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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1.1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仍未纠正,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如果该违约无法在三十天内纠正,而违约方在此期限内已经开始以守约方认可的方式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应为违约方合理地延长该时间的期限。
11.2 当一方按正常程序停止经营业务、破产、处于付款拖欠、延期偿付、公司重组或倒闭状况,或全部转让利润与债权人、书面承认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委派清算人清算其业务或财产,或参与或接受与破产或债权人权利有关的法律或行政诉讼程序时。
12
12.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2.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若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说明、补充、修改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与本合同有冲突的部分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
需方(甲方)(章):
供方(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日期: 2020年 月 日
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8.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9.报价一览表
10.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11.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12.服务质量承诺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一、承诺函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方(供应商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谈判活动。
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等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
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谈判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成交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已按贵方的要求向贵方提交了谈判保证金**元。
4.我方承诺在合同签定后**日内完成全部采购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5.如果贵方接受我方响应文件,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谈判结束之日起有效期为**天(日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
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都是真实可靠的,同意采购人随时对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若原件与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我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与我方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其它联系方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间接反映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
企业概况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经营范围
主要设备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的话)
主要是指:国家或行业部门有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或资质等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情况进行填写。若本次采购不需要提供则不需要填写。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职务,系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谈判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双面)
八、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合同名称
采购单位
签署日期
合同金额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注: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有完整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未提供不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名 称
报价(小写)
总价:(大写)
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名称:
学历
专业
职称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十、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年 龄
职称证书
专 业
职 称
国家执业资格证
职 务
等级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 注
注:谈判文件中须附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十一、服务质量承诺
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采购人要求和需要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的。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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