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党委成员和公司副总级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员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
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自觉地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倾听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事先请假。
2、党支部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时,应提前通知领导干部,以保证其按时参加活动。
3、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须如实记录在组织生活登记本上。
上一条:党内选举制度 下一条: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