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和党委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2、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紧密联系干部和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每次生活会之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也应提出发言提纲,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严于律己,并向其他同志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4、干部和党员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情况。
上一条:“三会一课”制度 下一条:党组织关心服务党员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