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即将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递交的申请后,应对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形成书面材料;
3、待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备齐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形成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党委审批。
4、党委在接到党支部报来的决议后,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形成决议并通知党支部。
5、预备党员被批准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及决议材料一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6、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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