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
1、因我校食堂只收取实际消费的水电费,原招标文件中的报价项取消。
2、为了让投标者更好的编写标书,在标书里面添加了评审打分的详细项目,标书目录变更为:
目 录
1.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8.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9.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0.服务方案
11.食堂相关规章制度。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
唐山幼专招标小组
20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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