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唐山幼专政字〔2019〕号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工程、货物和服务等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招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冀财采[2016]40号)、《唐山市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市直学校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市直学校限额以下采购监督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5-30万元(含5万)、5万元以下三类数额的采购项目。
第三条 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采购项目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规避。
第四条 凡我校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贷款资金、捐赠资金、自筹资金和代收资金等各类资金进行的工程、货物、服务等,经费数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经费数额5-30万元的项目由学校组织采购,经费数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校内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前7日内向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报告(见附件3),事后7日内备案(见附件4)。
第五条 学校应健全采购经费的管理,年度采购项目应全部纳入年度预算计划,项目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特殊情况追加采购并追加预算。严格遵守采购资金的申请、支付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成立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
成 员:其他班子成员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负责学校采购的管理,研究审定学校采购计划。
第七条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负责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分管学校采购工作的校级副职兼任采购办主任,采购办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采购工作的后勤管理处副处长任采购办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采购办日常工作,后勤管理处采购小组成员参与具体采购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指导学校及各部门采购小组的采购工作;
(二) 负责学校办公用品及协议供货类货物的采购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校内部各类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办理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手续;
(五)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六)完成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3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
第八条 校内各部门依据自身工作实际上报采购需求,采购办进行汇总,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采购项目上报并纳入市政府采购范畴。由采购办上报采购计划表,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批后,结合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应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第四章 5-30万元采购项目
第九条 校内采购需求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办按照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完成,同时以校内招标的形式进行。
第十条 校内招标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两种方式,如以上两种采购方式不能满足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比选等采购方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采购项目资金数额及《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相关条款确定。
第十一条 公开招标报名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无特殊情况不能少于3家及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 凡应纳入校内采购的项目,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
(一)采购项目提出及动议
由采购需求部门向主管校长提出采购意向,主管校长经与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沟通协商后,将采购需求部门填写的《采购申请表》提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动议。
(二)采购及招标方式审批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动议通过后,采购办依据采购需求部门提供的具体参数,填写《校内采购项目招标审批表》(附件1),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招标方式。
(三)招标过程
1.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参数,采购办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并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发布招标公告: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3.资质审查和报名: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投标人报名登记,并审查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等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允许报名。
4.答疑解惑: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或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校内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组建评标小组:组建“工程、货物、服务”三类专家库,由各部门中层干部、职员组成。招标时,视项目的大小组成3-7人的评标小组,其中采购需求部门1人,其余2-6人由采购办从专家库中抽取。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由学校采购办从校外专业机构中另行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小组。开标前1小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根据采购项目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同采购需求部门推荐的1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
7.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组织相关人员对招标项目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纳入档案管理。
8.评标:评标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其工作程序为:
(1)开始前,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组长一名并主持评标工作,采购需求部门人员不能担任组长,组长与其他成员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2)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技术性检查。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不少于3家)。
(3)如出现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等原因造成废标,可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由采购办提出理由,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直接谈判。
(4)评标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保密。
(5)评标方法一般采用低价中标法、高价中标法和综合评标法。如采取综合评标法,其中货物类商务报价所占分数30-100%,服务类10-30%,工程类70-80%。
(6)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不超过3家合格中标候选人,并现场公布评标结果。评标记录及结果由评标组全体成员签字。
9.中标公示:采购办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采购办接受投标人咨询、质疑或投诉并做好记录,根据情况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做好回复。
10.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采购办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签订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7日内,由采购办组织采购需求部门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视招标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确定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
12.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招投标项目完成后,采购办组织采购需求部门进行验收并当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鉴;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不全或含糊不清;
(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五)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有效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
(七)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形。
废标后,采购办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四条 招投标材料的存档。每个招投标项目的相关资料由采购办存档并妥善保管,需移交学校档案室的按程序移交。
第十五条 采购办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六条 学校对恶意低价中标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列入黑名单,3年内该供应商及其有连带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五章 5万元以下采购
第十七条 5万元以下的非办公用品、非协议供货类采购项目,由相关采购需求部门在学校采购办的指导下、依据采购政策和规定程序自行组织。
第十八条 成立部门采购小组,负责本部门采购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部门主管校长
成 员:本部门中层干部及相关职员
采购小组负责本部门采购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部门采购工作管理,研究确定本部门采购计划;
(二)负责组织对供应商单位的实地考察并实施采购;
(三)负责所采购货物的验收、管理和资产上账工作。
第十九条 采购程序:
(一)填报审批。部门采购均需填写《货物(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采购申请审批表》(附件5),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二)询价采购。经批准后进行采购前询价工作,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并形成采购记录备查(附件6)。
(三)货物验收。部门采购小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货物验收。
(四)使用管理。物品购置后,采购人要及时将货物交给使用部门,做好入库和支出登记,登记材料保存备查。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采购项目(专用材料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大批量同类物资),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非消耗品部门登记资产卡片。资产登记卡一式三份,本部门、后勤管理处和财务处各一份。
(五)票据报账。购物一周内,采购人负责将发票履行签字手续后,到财务处报销。需签订购货合同的采购项目,同时提供购货合同、验收报告、资产卡片。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三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第二十条 部门采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二)坚持两人以上共同采购。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相关纪律要求,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全面负责。
(四)严格执行物品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照章办事,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采购工作严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唐山幼专政字2018【50】号)同时废止。
附件:
表1 采购项目申请表
表2 采购项目招标审批表
表3 市直学校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事前报告表
表4 市直学校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事后备案表
表5 货物(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采购申请审批表
表6 货物(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采购记录表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
***采购项目申请表
采购项目名称
申请原因
采购项目预算
申请部门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
主管领导
采购项目批准情况
附件2
采购项目招标审批表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
承办单位
项目预算
预算资金来源
采取学校
招标原因
拟定网上
公示时间
拟定开标时间
学校批准
招标形式
招标、评标
拟定参加人员
备注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附件3
市直学校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事前报告表
单位:(公章)
采购原因
项目简介
数 量
金 额
(万元)
采购部门
采购方式
采购时间
拟完成时间
资金来源
经办人及电话
部 门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备 注
注:1.采购事项包括工程(含修缮)、货物、服务三大类。
2.事前7天报送此表,并附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
市直学校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事后备案表
执行合同情况
实际完成时间
招标、询价或谈判记录
报价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资格要求或信誉情况
最终报价
选定供应商及理由: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月 日
监督人
注:1.“招标、询价或谈判记录”部分要有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报价;
2.事后7天内报送此表,并附中标供应商报价文件、采购合同复印件。
附件5
货物(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采购申请审批表
资金预计(元)
项目申报
原因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办
审核意见
主管校长
意见
财务校长
校长意见
注:1.此表适应于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货物类、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宣传、印刷等)项目支出审批。
2.“项目申报原因”填写必须详实。
3.本表如一页打印不完,须正反面打印。
4.本表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后勤管理处各执一份。
附件6
货物(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支出)采购记录表
采购金额(元)
采
购
过
程
采购人员
签字
部门负责人
注:1、此表适应于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货物类、维修改造类或服务类(宣传、印刷等)项目。
2、参与采购人员要及时、准确、如实填写此表,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3、本表如一页打印不完,须正反面打印。
4、本表部门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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