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进一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宿舍需要维修,各部门相关人员应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后勤管理处。
二、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人员及时对维修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部门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
三、特殊场所维修,后勤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在回执单上进行确认,维修人员及时将回执交到部门主管汇总存档。
四、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物品支领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五、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六、学校后勤维修人员每日对电工房、配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消除安全隐患。
七、如遇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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