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勤管理处设有专职安全监控员,负责监督、检查食堂的安全生产和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坏人破坏)等工作。
二、所有员工使用设施设备时,必须按规范操作,严禁以任何借口违章操作,否则发生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餐厅要严格把好原料关,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原料、过期原料和三无产品等,合格原料加工过程中要严防污染。
四、对所有加工形成的食品在出售前要严格检验,按规定进行留样,对有卫生隐患、安全隐患的食品坚决禁止出售。
五、食堂需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反规定者,发生任何事故,应追究其责任。
六、食堂内不准外人玩耍或住宿。集体宿舍如有亲朋需要留宿者,必须在后勤管理处进行登记,经许可后,才能留宿,否则一律不准留宿。
七、下班前必须做到锁好门窗,关好餐厅内水、电及设施设备等。
八、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坚守岗位,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向后勤管理处或安全卫生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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