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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类物资采购、保管、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后勤类物资的采购使用管理,明确采购范围、职责和采购方式,加强对后勤物资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管理处成立物资采购小组

   组长:韩晓存

   成员:孔德孝 郑绪志 董波 马刚

采购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董波担任办公室主任。小组人员对市场及供应商进行详细调查,形成供应商名单,最终根据询价和质量对比记录确定2~3家合格供应商名单,成为后勤类物资采购点,并签订供货合同。

二、采购原则:采购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益原则,保证质量、物美价廉,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院利益。

三、采购审批程序:后勤物资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后勤管理处归口科室进行初审,1000元以下的计划由后勤处长审批,1000元以上计划由后勤主管院长审批。

四、采购实行三方分权,相互制约。

分别为使用部门技术人员、采购人员、保管人员。

(一)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每月提出采购计划以及采购物品的技术参数。

2.负责采购商品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对不合格的商品提出具体的质量问题。

(二)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采购人员按《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结果报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当按《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询价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寻找新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要求三家以上),询价结果由采购人员报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人员要对采购的商品的价格、质量等负责。

4.非常用物资的采购,由后勤管理处安排2人以上集体外出采购。

(三)保管员的工作职责

1.保管员要定期盘库,掌握库存情况。

2.保管员要对入库商品严格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进行入库登记。

3.保管员按照物品领用程序进行物品领用。

4.保管员要对不合格的物品及时联系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5.保管员要对维修中更换的具有价值的物品及时进行回收。

五、物资的领用,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审批单”后,保管员方可领给,所有领用单应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六、用于各部门日常维修的物资,维修人员办理物资领用手续后,应在“维修报修单”中详细记录使用物品的部门、时间及位置,维修完毕后经报修部门经办人签字,以便查验。

七、采购人员的管理

1.采购人员由处室择优选择安排。

2.采购人员定期更换。

3.采购人员要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

4.采购人员要对市场进行了解,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

5.若发现采购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很好的例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随时进行更换,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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