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操作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用电管理部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五、用电管理人员对学院的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六、学生宿舍、仓库等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熨斗等)。
七、易燃易爆地点、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用电故障、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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