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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