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首页  后勤简介  处务公开  后勤新闻  党政工作  制度规范  招标公告  下载专区  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制度规范>>学校规章>>正文
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2020-06-17 17:16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1、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要贴条说明。

2、保管员要设物品登记薄,保管员根据采购物品类型分类入库进行记账登记;出库手续要严格执行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详见《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3、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盘点时如有账物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到账物相符。

4、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健全防火、防盗、防腐、防虫蛀鼠咬措施。因管理人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5、仓库内禁止存放私物。

6、公物原则上不外借,经校长或主管主任批准,方可以借用,借用人员要开据借据并负责交还原物。如丢失或损坏视情况折价进行赔偿。

7、保管员负责对库房预购物品数量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8、对已无使用价值、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应做好登记,写明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等事项报相关领导安排处理。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