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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 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唐财资〔2023〕3号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

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 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738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100号

)及《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冀财资〔2022〕69号)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唐山市市级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 具配置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保障市级行政事 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 例》(国务院第738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 部第100号令)及《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 具配置标准》(冀财资〔2022〕6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包括县市)、检察机关(包 括县市区)、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市

级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标准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资产配置与履行

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满足市级行 政事业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项类

办公设备和家具。具体是指:

(一)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

(二)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茶几、书柜、

文件柜、保密柜等。

(三)空调设备。包括挂机、柜机等。

第五条 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本标准包括数量上限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

年限标准三部分。

(一)数量上限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的情况下,购置通用 办公设备及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在

满足办公需要的前提下从低控制。

(二)价格上限标准是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价格上限, 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

约,勤俭办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

(三)使用年限标准是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 用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充分发挥资产

的使用效益。

第七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施采购。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 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

健康环保的原则,不得配置高档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八条 本标准将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

素,适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九条 本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标准由唐山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解释。



附件:1.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2.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O


附件1

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序号


项目


数量上限标准

价格上限标

(单位:

/台、个)

使用 年限 标准


1

台式电脑(含预装正 版操作系统软件)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单位可结合工作性

质等实际情况,在

计算机数量标准总

量范围内,统筹配

置台式电脑、笔记

本电脑


5000

6年




2



笔记本电脑(含预装 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厅级岗位1台/人


编制内 实有人 数的50%




6000



6年

2台/内设机构(或1台

/3人,不足3人按3人计

)








3






打印机 (包括

一体

)


黑白 打印


A3

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 有人数的80%


6500

6年


A4

总额范围内合理配置


2000

6年


彩色 打印


A3

原则上不配置彩色打印

机,确有需要,配置数

量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

实有人数的3%


10000

6年


A4


2500

6年

票证打印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2500

6年



4



复印机

中速

20人以下(含20人)单位可配置1台;20人以上单位 可按照不超过每20人配置1台的比例配置


20000

6年或 复印 30万 张纸

高速

50人以上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


50000


5

传真机

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


1600

6年


6

碎纸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胃


1000

6年





7





投影仪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会议室面积60平方米以内 (含60平方米)


7000





10年

会议室面积200平方米以内 (含200平方米)


16000

会议室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根据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



序号


项目


数量上限标准

价格上限标 (单位: /台、个)

使用 年限

标准





8




数码照 相机

普通数码照 相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

10%


3000


8年

高档数码照

(

镜头和其它

配件)


每个单位限购1台



15000


8年


9

数码摄像机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8000

8年


10

电视机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3000

10年
















11
















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

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未

超过5000平方米的,原则上

不准配置中央空调(基本建

设立项批准除外)


按照专业标 准配置









办公室空调


1、房间使用不超过20平方米


3000


10年

2、房间使用面积20至30平方

(含30平方米)


4000


10年

3、房间使用面积20至40平方

(含40平方米)


5000


10年

4、房间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

按照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


10年






会议室空调


1、房间使用不超过40平方米


9000


10年

2、房间使用面积40至100平 方米(含100平方米)


18000


10年

3、房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以上

按照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


10年

注:市级单位按涉密项目进行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价格上 限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数量上限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按此标准执行。





—7


附件2

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数量上限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元/张、

)

使用年 限标准




1




办公桌椅

正厅级

1人1套

3500

15年

副厅级

1人1套

3000

15年

处级及其它办公室

1人1套

2500

15年

2

桌前椅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300

15年







3







沙发、茶几


正厅级办公室

1个三人沙发、2个

人沙发、1个大茶几

1个小茶几


总价不超过8000


15年


副厅级办公室

1个三人沙发、1个 大茶几(或2个单人 沙发、1个小茶几)


总价不超过4000


15年


处级办公室

2个单人沙发(或2

个扶手椅)、1个小

茶几


总价不超过2000


15年



4



书柜

厅级

2组

2000/组

15年

处级

2组

1200/组

15年

5

文件柜

根据需要配置

1000/组

15年

6

保密柜

根据需要配置

1600/个

15年






7






会议室家具




会议室



根据会议室面积大 小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100

(含)平方米以下,按照

价格不超过500元/平方米

配置;100平方米以上,按

照价格不超过600元/平方

米配置




15年

接待室

根据接待室面积大 小配置

按照价格不超过700元/平 方米配置

15年

注:除办公室和会议室外,其它房间的家具配置,根据实际需要参照上述标准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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