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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样品留样制度
2020-06-17 17:15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食堂食品样品留样制度

一、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留样的食品,必须留足2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盒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留样盒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冰箱内保存。

六、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以备检查。

七、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备查,食品样源食堂(餐厅、窗口等)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八、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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