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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019-11-01 10:42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办公用品的支领、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方便教职工领用办公用品,合理控制办公用品的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并使办公用品使用率最大化。

第一条 使用原则

精心使用,减少浪费,不得私用,自行保管,遗失自负。

第二条办公用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各类笔记本、计算器、文件夹、档案盒、档案袋、文件柜、印台、印油、笔类、订书器、曲别针、白板、胶条、各种办公表单、教师教学用品等单位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专用材料:包括纸篓、电池、毛巾、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拖布、铁簸箕、热水壶、洗手液、消毒水等办公耗材类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第三条支领程序

1、领取办公用品时,需以部门和教研室为单位,在《办公用品支领单》中写明所要的用品名称与数量,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准。

2、学期初每位教师配用标准:A4打印纸一包,黑红碳素笔各一只,笔芯6只,听课记录本三册,以各教研室为单位支领。

支领程序:教研室主任填写办公用品支领单,部门主任和后勤主任签字后到学校库房支领并登记签字。

3、各部门和教研室公用物品配备标准:脸盆架、脸盆、电水壶各一;拖布、笤帚、簸箕、毛巾、香皂、洗衣粉各一;纸篓每人一个;订书机、计算器等小件物品每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表支领;各部门、各系部每学期用打印纸、档案盒、文件夹等物品可根据使用情况分阶段领取。

支领程序:部门填写办公用品支领单,部门主任和后勤主任签字后到学校库房支领并登记签字。

4、新聘教师办公用品,后勤管理处根据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其按标准配备,需要签字的履行签字支领手续。

5、电脑耗材:打印机出现没墨、硒鼓漏粉等情况,各部门可直接联系后勤管理处维修处理。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后由申请维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确认签字。

6、每学期中期,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可再次支领毛巾、香皂、洗衣粉等易耗品。

7、脸盆、热水器、订书器、计算器等办公用品属自然磨损不能使用的,以旧换新,可直接去库房更换,但要登记签字。

8、凡属遗失或被盗者,视情况及时报安全卫生处处理,再续领物品,支领手续与本款第二条相同。

第四条办公用品领用注意事项及管理要求

1、办公用品支领单填写要整洁、清楚、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把《办公用品支领单》作为原始备查依据由后勤库房保存。

2、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及相关教研室工作人员合理使用办公用品,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

3、员工离职时,其已领取的橱柜、桌椅或保管的订书器、计算器等耐用品必须留还本部门,如有丢失或损坏,应负责折价赔偿。

4、办公用品仓库须经常清扫整理,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盘点时如有账物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到账物相符。

5、本着勤俭节约、修旧利废原则,交回的耐用办公用品由后勤维修后安排重新发放,申领人不得以其新旧为由拒绝领用。

6、后勤对已无使用价值、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应做好登记,写明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等事项。

7、树立节约意识,提倡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网终资源,降低易耗资源的消耗。

五条办公用品的使用监督

1、各部门和各教研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日常使用情况。

2、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定期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申请以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对。

第六条附则

此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行,原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用品支领单

支领部门


物品名称

及数量


支领人: 部门主任: 后勤管理处主任:

年 月 日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用品支领单

支领部门


物品名称

及数量


支领人: 部门主任: 后勤管理处主任:

年 月 日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